读后感是一种启发,让我们在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成长和变化,读者通过阅读精彩的读后感,可以对书籍的内容和风格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下面是报喜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七年级读后感7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1
暑假里,我反复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下面是我的读书有感。
大公狼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暴死鬼谷,他的妻子紫岚在与猎狗的战斗中,生下了五胞胎(只存活了四个)。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从此开始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紫岚先是培养老大黑仔成为狼王,因为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翻版,是最有狼王气质的。只可惜黑仔还没有长大成狼,就被一只金雕吃掉了。
紫岚在悲痛过后,又开始培养老二蓝魂儿。蓝魂儿没有辜负妈妈的希望,很快成为了小狼们的头头。可是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落入了猎人们的捕狼夹,丧失了生命。
坚强的.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老三双毛身上,紫岚培养双毛花费的心血最多。因为紫岚专心培养黑仔和蓝魂儿,忽视了双毛,所以双毛自幼体弱,自卑。紫岚为了培养双毛,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还搭上了自己的前腿。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是双毛在与老狼王争夺狼王的战斗中,关键时刻退了下来,被饥饿的群狼吞食了。
紫岚的狼王梦并没有就此破灭。在巨大的悲痛过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让狼孙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紫岚甘心被女儿媚媚赶出洞穴。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母爱是伟大的,为了她的孩子们,紫岚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但是紫岚过于望子成王,不但牺牲了自己,也使她的儿子们死于非命: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黑仔那么小就独自在外面玩耍以致黑仔被金雕吃掉;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蓝魂儿处处争先而落入捕狼夹;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双毛也不会与老狼王争夺狼王位而被群狼吞食……
我觉着如果紫岚能够让孩子们自然成长,那么黑仔或者蓝魂儿就真的能够成为狼王,而双毛也不会那么自卑。
希望天下的母亲们不要像紫岚那样过于望子成龙。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2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残冷血的动物,可自从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我觉得狼虽然凶残,但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它会付出所有的一切,另一方面是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还有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体捕食,变得互相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胸怀大志,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想要取代狼王洛戛宝座的狼,可是他在就要当上狼王的时候,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黑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他的紫岚肚子里留下了狼种,紫岚生下了五只幼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想要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可是命运并没有眷顾它,一只狼宝宝被洞外的寒风夺去了生命,黑毛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被猎人抓走了,双毛在和狼王比赛的时候被狼王杀死了。上天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孩子从她身边夺走,她的希望也一次又一次地破灭,最后就只剩下它的女儿。虽然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放弃,他甚至为了保护它的下一代不惜和金雕同归于尽。
就这样,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就因为为了培养它的孩子们,它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再婚,因而耗尽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甚至生命。
看了紫岚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她最先想到的就是留给我,她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而每当我一有事,她又会第一个站出来问这问那,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竭尽全力培养着我,为了我的美好生活,为了让我过得幸福,她每天都在努力地付出,无论付出多少艰辛也在所不惜,或许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母爱的无价,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3
在书店,我一眼看到这本书,我的心就被吸引进去,很自然的喜欢上了这本书。《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曾获得过好几次大奖,他的作品我大多数都很喜欢。
这本书写了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因为紫冉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比弟弟妹妹高出了一个头,也成熟了很多。它已经会独自打猎了。紫岚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紫岚希望它能快快长大,干掉狼王洛夏,可是它没想到天上还有敌人,有一次黑仔出去时被金雕抓去了。紫岚发现后伤心极了,随后它只好训练蓝魂儿,也许蓝魂儿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成熟得很快,每次捕猎都跑在最前面,表现得非常勇敢,也很聪明。命运又再次重现,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腰,无奈,紫岚只好放弃它了,又重头开始,训练新目标双毛,可到最后也没成功。
狼在我看来,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它很懂感情,紫岚为了它的狼崽活下来,在救蓝魂儿的时候咬掉了牙齿,为了让双毛成狼王,在训练过程中自己一条腿瘸了,自己瘦了好多,虽然最终没有成功。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它类型的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虚伪表象,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狼虽然贪婪,但说句公道话,狼吃的东西人类都吃,而人类吃的有些东西狼并不吃。所以,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请人类手下留情,也给它们一些生存之地吧!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4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5
在绚烂的夕阳下,我翻开了书,翻开了这一段曲折坎坷的“狼王梦”。几十页,我就因母狼紫岚的护子心切而潸然泪下;为紫岚的偏心、狠心、望子成龙的行为而震撼无比。它如同一位指挥官,支配着我的喜怒哀乐。
当我正为紫岚独自一人在草狗面前成功生出五只狼崽儿喝彩、欢呼时,她却为了其他四只狼崽的平安残忍地吃掉冻僵的第五只狼崽。虽然很愤怒,但我仿佛能感受到紫岚心中的挣扎和不忍。当紫岚知道自己的孩子可能会变得没有狼性、温顺、弱小,如草狗一般的废物时,她割舍了如毒药一般的温情,狠下心来训练孩子。当她痛失爱子,只留下胆小、懦弱的儿子双毛和母狼媚媚。绝望时,却又开始塑造最后一个儿子,用尽千方百计。梦想、爱,贯穿着紫岚高尚的灵魂,使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充满希望。这背后的心酸,又有谁懂?
合上书,泪悄然落下。故事没有结束,我只是看到了一位用尽一生心血,只以孩子与丈夫留下的遗愿为寄托的母亲。作者沈石溪用细腻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紫岚的心痛,让我们身临其境。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一位母亲都像紫岚和这位母亲一样视孩子为全部,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我的妈妈也不例外。
我们家正在装修,妈妈让姐姐洗玻璃灯罩,我也顺手捎了个。我认真洗着,妈妈的话冷不防地响起:“看你这手胖乎乎的,我的心都得提着!”我听了心里可不爽:手胖就洗不好灯罩吗?妈妈真是鸡蛋里挑骨头。我便赌气似的更加仔细、小心地洗着,不放过一点点污渍。当我把洗好的灯罩拿给妈妈时,她拿起灯罩,对着灯光,笑着说道:“你洗得这干净,刚才我真是瞎操心了。”我沉思一会儿了,猛然间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她只是换了种方式爱我罢了。
父母表达爱的方式数不胜数,也许会非常宠爱孩子,满足一切要求;也许会严厉、刻薄地对你,达到父母的一切要求;也许会在你身后默默关注、帮助你……可这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对我们的——爱。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第七条猎狗》的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曾说过一段话:“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这段话使我受益匪浅,而这篇文章同样使我受益匪浅。
?第七条猎狗》讲的是在一个叫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一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都不合召盘巴的意但唯独第七条猎狗——赤利颇受召盘巴的喜爱,并且还把赤利视为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
可就在泼水节的前一天,召盘巴带上赤利到一片树林里打猎,赤利把召盘巴拉到一片树丛后,让召盘巴拨开树丛看一看,召盘巴知道树丛后有猎物,就拨开了树丛,发现了一头成年的野猪,召盘巴虽然不敢轻易地去打野猪,但转念一想:我不是有赤利吗!就填好弹药,朝野猪的耳根开枪,但召盘巴打歪了,打到野猪的头颈。野猪受到子弹的刺激,发了狂似的直往召盘巴的方向跑来,召盘巴立刻叫:“赤利!赤利!”可赤利在召盘巴的身后防着眼睛蛇,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了。但这一幕召盘巴并没有看到,所以泼水节这天召盘巴要杀死赤利,召盘巴左打右打但怎么也打不死赤利,就去竹楼拿火枪了,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趁这个时间,用小刀帮赤利砍断了山藤,把它给放了。
半年过去了,召盘巴碰上了一群豺狗,谁知这群豺狗领头的竟是半年前被艾苏苏放走的赤利,面对豺狗欺负自己的主人,赤利忍无可忍,冲上前去把那群豺狗一个个都咬死了。
好一个赤利!我不禁暗暗叫好。
半年前赤利面对召盘巴的毒打并没有生成仇恨,反而在半年后的今天不管一切的保护主人,这就体现了赤利对主人的忠诚!而人类却有一些人没收到什么好处就背叛别人,而受到别人的毒打就肯定会背叛别人,而狗却始终忠实,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狗?
七年级读后感700字篇7
?第七条猎狗》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西双版纳的召盘巴家的猎狗,他曾经有六条猎狗,不过都不令他满意。第七条猎狗是一位朋友送给他的,它叫赤利,召盘巴认为这是一条非常不错的狗,于是,召盘巴经常带着它上山打猎。一次,召盘巴在山上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赤利并没有上去帮忙。原来,它正在对付一条要伤害召盘巴的毒蛇,召盘巴却误解了它,准备剥了它的皮。赤利逃回了森林,成了一个豹群的首领。一天,赤利领导的豹群袭击了召盘巴,但赤利并没有去伤害它曾经的主人,反而将伤害召盘巴的豹群们杀了个一干二净。
不仅如此,我还听说过一个故事:一条猎狗随着主人上山打猎,一不小心被主人误解,被抛弃,在外受尽了苦难。有一天,它发现自己的主人在丛林受到了一头豹子的袭击,它扑上前去,与豹子搏杀,不幸死在了豹爪之下……还有一条猎狗,一不小心做错了事,遭到了主人的一顿毒打,养好伤后,依然随着主人上山打猎,在主人遇到危险时奋不顾身冲上去帮忙。
狗,难道不是最忠实的动物吗?看吧,赤利被召盘巴误解,还差点被剥掉了皮,但在主人危险时刻,仍然出手相救。如果换成我们人类,会吗?我想人类一定会恨死他,恨不得一口把他给吃了。还有那条被主人误解后在外受尽了苦难的猎狗,却在曾经的主人生死攸关之际,与豹子这样凶猛的动物搏斗,岂不是白白送了性命吗?还有第三条猎狗,它受到了主人的如此之折磨,却仍然忘不了主人曾经对它的好,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为了主人,连宝贵的生命都愿意舍弃。此时此刻,那条猎狗付出的仅仅是生命吗?不,还有对主人的一片忠心!召盘巴与另外两个猎人,如果没有那几条忠诚的猎狗,我想,你们早就去见上帝了。为了曾经的主人,不顾一切,它们仅仅是猎狗吗?不,它们还具有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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