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消费者能够在交易中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合同不仅是约定的凭证,更是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纠纷,下面是报喜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写字合同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字合同篇1
甲 方:____________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层,共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___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日 期: 日 期:
写字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为乙方公司经营办公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写字楼状况、内部结构、外部环境:
(1)写字楼地址:上海杨浦区路号室。
(2)面积:平方米
(3)甲方负责办公用电、生活用水接到各使用点,甲方负责为乙方分别安装独立的总水表、总电表各一个。并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水电正常使用。
(4)甲方保证其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出租权。在乙方租赁该处办公场地合同期内,由产权引发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负责。
二、租赁期限:
(1)办公场地租赁期为1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对该办公场地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在期满前2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三、租赁费用计算:
(1)办公场地租金按每月____元,年租金为____元计算。
(2)甲方提供给乙方场地包括地面建筑物、地面附作物及地面设施等范围。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电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双流分类综合电价执行;水费按上海物价局标准收取。
(2)房租支付方式为:乙方每月低交付次月房租给甲方。
(3)如乙方未按时付费,甲方将按所欠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对逾期在五天以上的,甲方将对乙方办公场地停电停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逾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终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约定:
1、在不影响办公场地总体布局,不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可按乙方提出的房间改造装修,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交付给乙方使用的办公楼、水电设施、空地及基础设施应保证完好,如不能正常使用应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若遇国家建设需要引起乙方搬迁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甲方租金之剩余部分。
4、乙方应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乙方租用经营期间办公场地的一切安全工作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安全工作的一切责任。
5、乙方利用该场地办公经营,须依法在双流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在上海市解缴税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的违约责任: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a。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b。修复或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坏或直接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写字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区 街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 市 区 街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 坐落 市 区 街 号的 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 层 型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 年。甲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合同范本《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写字合同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______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_____ ㎡,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_____㎡,大楼总建筑面积为_____ ㎡。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_____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写字合同篇5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写字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花果园f区中央商务区六号楼2409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 贵阳市花果园f区中央商务区六号楼”产权标识24层9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即自20年 5 月15 日起至 20年5月16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3个月,即自20年5月 15日至20年8月16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宏立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5%。
四、租金
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30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采取按每6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肆拾捌元整)。第一期的租金应于20年5月16日前支付。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20年5 月16日前支付履约保(转 载 于: 在 点网)证金(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
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甲方应于4月16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第一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复印件(含平面图) 2、产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
乙方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签 字:
日 期: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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